育嬰留停申請必知9件事(津貼、規定、勞健保)

育嬰留停申請必知的9件事(津貼、規定、勞健保)

文章最後更新於: 2023-10-03

前言

申請育嬰留停的念頭,在我心中糾結許久,遲遲不敢做出決定。終於在公司主管連番轟炸的精神壓力之下,讓我下定決心申請育嬰留停。

原本以為,照著勞動部規定的程序,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向公司提出申請育嬰留停,包含育嬰留停津貼、健保、勞保等就會順利辦好,後來才知道,光是育嬰留停日期計算、申請書蓋章、留停期間年資計算、復職程序等,都有細節。

本篇就從我自己走過育嬰留停申請這條路的經驗,跟大家分享,關於育嬰留停申請,那些勞基法沒說的9件事。

為什麼要申請育嬰留停?

生完小孩之後,休完兩個月產假,我就直接回到公司上班。雖然辦公室內勤的工作強度不高,但當時邊餵母奶、小孩半夜醒來要安撫等,長期睡眠失調,還是很累。

回到公司上班之後,都由我婆婆幫忙帶阿飛。長輩年紀也有了,帶小孩蠻辛苦,公公婆婆也因為要抱、要揹小孩,身體接連出現病痛。

最後一根稻草,是主管陰晴不定的情緒轟炸,讓我一度需要看心理醫師。在幾經討論與先生的勸說之下,我決定向公司提出育嬰留停申請。

也因為親自走過一次申請程序,才發現有許多眉眉角角需要注意,決定寫這篇文章,讓想申請育嬰留停的人可以參考我的經驗。

申請育嬰留停需要符合哪些標準?

依照性別平等法的育嬰留停實施辦法:「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受僱者,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第一項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換句話說,如果你是小孩的父母,或是合法收養兒童,在你的公司任職滿六個月,小朋友未滿3歲之前,父母都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申請時需載明是以照顧哪個小孩,而需要申請育嬰留停,最長申請照護時間為每名小朋友2年。

我的建議:如果有二寶、三寶,可以先依最大的小孩開始申請,並且可依序分段申請。

② 育嬰留停申請多久前提出?

申請者需於10天前提出申請。這裡的10天指的是日曆天,中間遇到任何國定假日、特休假等,都照算入10天。

這10天的育嬰留停日期怎麼計算?我打了勞動部的1955熱線,計算方式比較簡單就是,從提出的隔天,到申請當天計算滿10天。

例如你從7月1日提出書面申請,從7月2日開始數10天,7月11日可開始休育嬰留停。

法律規定是10天前,是比照未滿1年年資離職的話,須留10天預告期的標準,本意是非常好的,讓申請育嬰留停的我們,可以不用這麼長的通知時間。

不過,我實際的經驗是,若將公司安排人力、計算薪資、年假、交接等,再加上可能遇到週休2日,10天前通知,稍微趕了一些。

我是提前3周左右提出口頭說明,最後來回溝通,多留了1個多月才開始育嬰留停。

我的建議:提前1個月提出申請,讓公司與你自己都有緩衝準備時間。

③ 如何提出育嬰留停申請?

依照勞動部的育嬰留停實施辦法,申請育嬰留停須書面向雇主申請。

申請育嬰留停的書面內容要寫什麼?請記得一定要包含以下5項資訊:

一、姓名、職務。
二、留職停薪期間之起訖日。
三、子女之出生年、月、日。
四、留職停薪期間之住居所、聯絡電話。
五、是否繼續參加社會保險。(建議選擇繼續參加

但是,現實面是,如果事前什麼都沒告訴雇主就發封信,你在公司的聲譽形象應該會受衝擊。

說真的,提出育嬰留停的申請,對資方來說應該都不太樂見。他們需要重新安排人力、工作交接等。

所以,事先當面口頭說明,一來較有禮貌,二來也讓對方知道你的考量與為難。資方終究會不開心的,只能盡量找個讓他們比較舒心一點點的方式。

我是先在手邊業務告一段落之時,先向主管彙整業務報告,最後順帶向主管提出要申請育嬰留停,我和主管再一起跟更上層的主管報告。

雙方後來又透過幾次討論確認時間後,我才發出電子郵件,提出育嬰留停申請。

除此之外,正式的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書還包含這份育嬰留職停薪證明,可先下載填寫,並讓公司蓋大小章。

我的建議:先口頭說明,再發書面。但談話過程最好要錄音,保障自身權益。

④ 育嬰留停勞保、健保怎麼繳?

依照勞動部的育嬰留停實施辦法:「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

首先,育兒津貼與勞保,須先填寫勞動部勞保局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續保申請書,送出申請成功後,育嬰留停期間前6個月的津貼,會匯到你指定的帳戶。

勞保繳費單,則由政府寄通知單到你的通訊地,讓你自行繳納。

健保的話,如果申請育嬰留停後還會繼續復職原公司(就算心裡覺得不會復職也是填這個啦XD),則需到健保局下載「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全名是全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在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

兩個表單都有一個選項,可以勾選遞延3年繳納,我有勾選,想說之後等收入更穩定再繳。

另外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個表單可以透過網路或郵寄,公司或個人提交都可。但是!需要蓋有公司的大小章,健保續保申請還需要自己的私章蓋章。

如果是規模比較大的公司,應都有完整的人資體系,知道怎麼處理,但也可能用印的流程會比較久,記得留點申請時間。

如果是小公司,建議自己先弄清楚流程,避免人資誤解或漏了。

我的公司屬於海外分公司,在當地規模很小。所以當時我先自己列印並且寫好所有內容,我們的行政部門也有協助,但她漏了需要提交戶口名簿,還好我自己有注意到,只能說,自己的權益還是要自己把關。

我的建議:先列印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續保申請書(津貼與勞保)、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健保),先看仔細。

另需備齊戶口名簿、存摺影本、自己的私章、公司大小章。

⑤ 育嬰留停津貼8成薪水怎麼算?

育嬰留停期間有個小福利。前6個月留停期間,政府會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用你留停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放,從從2021年7月1日起,加發20%的「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等同可以領到平均月投保薪資80%的收入。

不過投保薪資級距是有上限的,當投保薪資到達一個程度,最高就是45,800元。所以勞工可以領到的最高補助就是45,800的80%=36,640元。

我的建議:留停前先試算投保薪資級距,跟平時要準備緊急預備金,確保沒有工作時,還可負擔家庭支出。更重要的是,夫妻雙方有共識,如何因應留職停薪時期的財務分配。

⑥ 育嬰留停日期計算?

我問過勞動部的1955專線,育嬰留停的日期計算,是由勞工自行決定,就是你提出書面申請時,載明何時開始與何時結束的時間,依法雇主是不得拒絕的。

也沒限制須請完整月份,如果你想申請7月13日到隔年的1月20日,這樣也是可以的,只需要在書面上提出即可。

然而,現實層面是雇主需安排替代人力,或內部同事輪值代理你的工作,可能會想跟你協商申請的時間。

例如我原本只想申請半年,在我口頭向主管說明要申請育嬰留停的過程,被主管「建議」至少要請1年,較好找約聘人員。

雖說明知半年的約聘人員也不是找不到,不過也怕工作重擔落於同組同事頭上,我後來還是妥協,從原本想申請半年,延長至1年。

我的建議:先算好你想要申請的時間與彈性時間,若遇到公司想找你「協商」,先想好對策。真的無法配合,也只能委婉拒絕。

⑦ 育嬰留停的年資、年假怎麼計算?

又要搬出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簡單來說,你申請育嬰留停之前的年資照算,年資等同於從你任職於該公司到育嬰留停開始前一天。

例如你是2019年3月1日入職,2023年7月1日開始育嬰留停,那年資就是4年又3個月,如果公司沒有額外的福利,那就是適用於勞基法規定的年資滿3到5年,當年度享有年假14天。

勞基法的特休規定說明的很清楚,還是不確定的話,可以自己到 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 試算看看。

留停申請期間,不計入年資,除非勞資另行約定。但會算入年資的公司應該沒有(?),有的話請告訴我,可以遞履歷了!XD

以我來說,我服務該公司年資已滿3~5年,適用勞基法年假14天,但申請留停過程,我們總公司的人資,忽然通知說因為我要留停,當年度年假要按比例給,只剩8天。

我當下傻眼了一下,但還好我也不是菜鳥了,在會議上直接打給勞動部勞工諮詢專線,確認是14天。但總部人資還是無法理解,最後還出動公司的委任律師溝通說明,才釐清到我留職停薪之前,是14天的年假無誤。

我的建議:先查好勞基法特休規定,也可自行試算 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 。還是無法解決,趕快打給勞動部諮詢吧!

⑧ 育嬰留停期間,還有年終跟獎金嗎?

我打了勞動部幾次諮詢電話,對方都有提到,勞基法沒有明文規範。要看各個公司的勞動契約或是員工手冊等規範。

甚至還有提到,年終屬於公司的「恩典」,聽到實在整個奇摩子很差。我們也是付出身心勞力,恩典好像一種施捨……,但打工仔的處境,就是這麼現實淒涼啊啊啊。

台北市勞動局的常見問答裡面有這題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獎金及年終獎金,發放條件為何?

裡面有提到一點:「依據勞動部103年7月24日勞動條 4字第 1030070998 號函要旨:『年終獎金屬事業單位之勞工福利,勞動基準法並無規定其發放要件、標準及方式,可由勞雇雙方約定或訂於工作規則。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雖無出勤義務,惟事業單位仍可依比例發給年終獎金,以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之立法精神。』」

為大家翻譯白話文就是,依照公司規定。

經過我的來回交涉經驗的出的心得是,可以爭取年終獎金的依據有3個方向。

  1. 公司規定:勞動契約、員工手冊等有沒有載明年終獎金的發放標準。
  2. 年節獎金:如果公司的年終獎金定義是傳統的「年節獎金」,那公司就可以依照員工是否在職的標準發放,類似開工紅包這種節慶型的獎金,你當天人不在就是沒有了。
  3. 績效考評:如果年終獎金,是依照績效、年資等相關規定發放,只要勞方符合條件,公司就要按照規定發放,或以在職期間的比例發放。

依照我公司的規定,應該屬於第1點跟第3點。公司手冊載明年終獎金須任職期滿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但如果發放年終獎金的時候,已經通過試用期,但服務未滿1年,「年終獎金按任職期間比例計算」。

即使手冊明白寫了這個規定,但仍經過人資、會計、主管向律師、勞動部來回確認好多次,最後終於通知,會按當年度工作期間的比例發放。

我的建議:趕快把入職時簽訂的文件、勞動契約、員工手冊都翻出來,找找年終獎金的相關規定。

⑨ 育嬰留停期間,可以工作或打工嗎?

我在網路上看到這個提問,有點驚訝,細看有各種提問,例如留停期間勞工局會派員訪查,如果不在家、或是小孩不在身邊育嬰,會被抓。這看起來真的蠻荒謬的,但卻是有些媽媽的真心疑惑。

大家比較擔心的應該是,育嬰留停期間,能不能有其他工作?例如有人提問 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可以去兼差貼補家用嗎?答案是不行,擔任其他公司的董事、經理人等等也不行。

我打給勞動部諮詢電話得到的回覆更為明確,育嬰留停期間,跟原雇主的勞雇關係只是暫停,所以不能與第三方再簽訂勞動契約;另外,申請育嬰留停,還必須有育嬰的事實。只要同時符合上述兩項要件,就沒有違法。

白話文就是,不能跟別的公司簽約,也不能申請育嬰留停,但沒有育嬰啦!

但是,這不代表不能有任何收入喔!例如投資的股息收入、經營自媒體的聯盟行銷收入或廣告收益,都沒有不行。只要你同時有在育嬰就可以啦。

媽媽真是辛苦的職業,全年無休,恨不得有三頭六臂什麼都能同時做。

我的建議:平時要有投資理財的習慣,才有不工作,也自帶被動收入的底氣!

結語

育嬰留停申請規定不難,但整個申請過程,很需要時間來回討論確認。尤其當下在討論這些薪資啊、年假、年終獎金的事情,真是心累啊。

不過,你的權益只有你自己最在意,還是要好好審視。勞雇關係本來就是權利義務的互相交換,我們盡心工作,公司也應提出相對應的福利,我們彼此誰都不欠誰喔,也沒有誰比較低一階,別被台灣人常見的不好意思病拖累了。

終於可以好好開啟育嬰留停的新人生了!有任何問題,都歡迎留言給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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